沉降基准点布设方法要求:
沉降监测前,为消除区域性地面沉降影响,将基准点、工作基点和沉降监测点可按三级要求布点,或将水准基点和沉降监测点按两级布点。
布设方法:①在建筑物较少区域,将基准点连同监测点按单一层次布设;②对建筑物多且分散区域,按两个层次布网:即由基准点组成控制网,工作基点与所连测的监测点组成扩展网。
根据监测精度要求,沉降监测控制网布设成网形合理、测站数最少的监测环路,亦可布设成附合水准路线,或布设成闭合水准路线。整个监测网要求有3个埋设足够深的水准基点,其余可埋设在地下或墙上。施测时可选择稳定性较好的监测点,作为水准路线基点与水准网统一监测和平差。由于施测时不可能将所有的监测点纳入水准线路内,故大部分监测点只能采用中视法测定,而水准转点则会影响成果精度,所以选择一些监测点作为水准转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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